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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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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
信件标题 | 工程款 |
提交时间 | 2024-08-08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于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新疆亚心文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标47团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我们实际施工了土方换填、管道铺设、阀门井等,并经项目监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的签字盖章。
项目交付47团使用后,至今未付工程款,仍欠农民工工资未结。
由于亚心文旅公司与我施工方未签合同,亚心文旅公司也未和47团签订合同,导致我们施工方施工后,无人付款,无人管,一直拖到至今。
由于新疆亚心文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作为,不积极向47团索要工程款,导致其不能向我支付农民工工资,虽然多次向亚心文旅公司请求,但至今未解决,一直推脱我们,反反复复多少年了。
农民工和材料商,一次次来我家闹,坐着不走,向我讨要工资和材料款,我们也要生活,希望领导给予重视解决,我们急切需要工程款支付给他们。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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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4-08-12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经查2018年3月8日新疆仲颐凯业园林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新疆亚心文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四十七团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中标价1204.23万元,但未与四十七团签订合同,该项目中标后不久四十七团将该中标项目废止取消,重新调整,分列入其他两个工程项目。现亚心文旅公司表示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下,全力配合您向相关建设单位主张合法权益。如果与工程建设单位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其投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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