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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
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如下:根据审判工作方针,结合辖区实际,确定审判工作重点;审理一审刑事公诉、自诉案件,惩办一切犯罪分子;审理各类一审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审理各类一审行政纠纷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审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告诉、申诉,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审理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指导、监督交河西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解答有关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管理和培训法官、司法警察及其他工作人员;规划和负责法院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检查和监督本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正教育。
(二)内设机构:共有九个,分别为:刑庭、民庭、行政庭、执行庭、立案庭、审监庭、政工科、办公室、法警队,派出机构一个,为交河西法庭。
(三)人员编制:行政编制25人,现有人数20人。
二、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2019年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总额60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9.64万元,非税收入60万元。具体如下:
1.财政拨款54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6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32.04万元,公用经费117.6万元。
2.非税收入6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2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审验、加油、维修和保养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用预算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吕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