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预算法》、《关于印发<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9〕12号)要求,现将第十二师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十二师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设、变更、核销的初审工作;监督零余额账户资金的使用。

2. 负责办理十二师本级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根据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3. 负责办理十二师本级预算单位工资统发业务。

4. 负责办理十二师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根据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向代理银行下达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

5. 负责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第十二师支库(代理)下达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办理资金清算。

6. 负责指导、监督代理银行履行代理协议,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

7. 负责师本级集中支付账务管理工作,进行相关会计核算和对账工作,为预算单位设立支出总账和分类账管理系统,定期与财政局、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

8. 负责师本级集中支付系统年终结转工作,办理预算单位年终结余额度的注销和恢复工作。

9. 配合财政局相关科室制定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开展师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10. 配合财政局相关科室建设、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

11. 完成师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师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

二、部门(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详见附件)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2019年第十二师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预算总额29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93.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支出:基本支出78.4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  67.56万元,公用经费10.92万元;项目支出21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0.25万元,为公务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吕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