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预算法》、《关于印发<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9〕12号)及师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第十二师部门预算的通知》(师财发〔2019〕36号)要求,现将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责

1. 收集、汇总和分析十二师各类环境监测数据。

2. 负责十二师辖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监测。

3. 负责十二师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

4.负责十二师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纠纷事件的仲裁监测。

5. 承担十二师辖区内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监测。

6. 向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技术咨询服务及其他委托性监测。

(二)内设机构

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设置2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质量控制办公室。

主要业务: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隶属于兵团第十二师生态环境局,是对十二师辖区实施统一环境技术支持和保障的部门,是具有环境监测职能的公益性一类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技术和业务上受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导,履行国家环境监测系统地市级站的职能,承担十二师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和其他社会委托的环境监测工作。

(三)人员编制

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如下:

1.事业编制5人,长聘人员5人。

二、部门(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详见附件)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2019年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预算总额7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1.5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支出:基本支出71.5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   60.67万元,公用经费10.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年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

责任编辑:吕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