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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预算法》、《关于印发<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9〕12号)及师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第十二师部门预算的通知》(师财发〔2019〕36号)要求,现将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责
1. 收集、汇总和分析十二师各类环境监测数据。
2. 负责十二师辖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监测。
3. 负责十二师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
4.负责十二师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纠纷事件的仲裁监测。
5. 承担十二师辖区内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监测。
6. 向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技术咨询服务及其他委托性监测。
(二)内设机构
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设置2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质量控制办公室。
主要业务: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隶属于兵团第十二师生态环境局,是对十二师辖区实施统一环境技术支持和保障的部门,是具有环境监测职能的公益性一类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技术和业务上受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导,履行国家环境监测系统地市级站的职能,承担十二师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和其他社会委托的环境监测工作。
(三)人员编制
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如下:
1.事业编制5人,长聘人员5人。
二、部门(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详见附件)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2019年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预算总额7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1.5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支出:基本支出71.5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 60.67万元,公用经费10.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年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
责任编辑:吕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