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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会计核算
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预算法》、《关于印发<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9〕12号)关于兵编发【2002】67号文要求,现将第十二师会计核算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 审核、记录、计算和报告所管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
2. 根据所管单位工作需要,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3. 依法进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4. 做好单位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5. 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金额的准确性,对经济业务合法性提出初审意见。
6. 对已开出的转账或现金支票进行复核,对记账凭证的金额进行复核。
7. 协助单位编好预算,做好财务分析,增强服务意识,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会计核算中心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
二、部门(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详见附件)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2019年第十二师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预算总额8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支出:基本支出73.2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 62.05
万元,公用经费10.93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责任编辑:吕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