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会计核算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会计核算

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预算法》、《关于印发<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9〕12号)关于兵编发【2002】67号文要求,现将第十二师会计核算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 审核、记录、计算和报告所管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

2. 根据所管单位工作需要,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3. 依法进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4. 做好单位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5. 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金额的准确性,对经济业务合法性提出初审意见。

6. 对已开出的转账或现金支票进行复核,对记账凭证的金额进行复核。

7. 协助单位编好预算,做好财务分析,增强服务意识,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会计核算中心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

二、部门(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详见附件)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2019年第十二师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预算总额8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支出:基本支出73.2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  62.05

万元,公用经费10.93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责任编辑:吕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