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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团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预算法》、《关于印发<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9〕12号)要求,现将四十七团机关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行政办公室和机要、保密、政研、档案、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纪检、组织、宣传、文化体育、实名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日常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做好相关引导、服务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市场监督、生态保护、经济运行分析和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政法、维稳、综合治理、统战、民族、宗教、信访等工作,协调驻团场政法机构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扶贫、计划生育、残联、学前教育、社区建设指导等工作;协调教育、卫生和其他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工作;
6.财政局负责财政、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
(二)人员编制
四十七团机关现有行政编制41人,实有在编在职28人。
二、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详见附件)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四十七团机关预算总额6514.9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14.9206万元。
2.支出:基本支出1165.1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722.53万元,公用经费442.66万元;项目支出5349.7306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统一安排在机关,由机关统一安排执行及公开。
责任编辑:吕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