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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预算法》、《关于印发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9】12号)和师财政局要求,现将十二师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金融政策协调配合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提出推动师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对金融业和政策性金融业务进行监管。
2、研究分析金融运行情况、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拟定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起草师金融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议;拟订资本市场发展规划;提出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企业上市等有关问题。
3、牵头组织防范化解师金融风险,协调组织防范和处置师辖区内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协调组织处置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二)人员编制
十二师金融工作办公室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编在职1人。
二、2019年部门预算
十二师金融办公室2019年收入26.4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十二师金融办2019年支出2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十二师金融工作办公室无“三公”经费。
责任编辑:吕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