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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四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四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城建、工程质量、规划、环境保护、房产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公用设施维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四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共设人员编制16个,实有在编在岗人数也是16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预算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团发〔2019〕168号)文件填列。
(一)收入预算总计1523.2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1523.22万元,上年预算292.48万元,由于预算口径不同,上年不含项目资金;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88.54万元,税收返还收入104.68万元,具体增减情况如下: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88.54万元,上年287.48万元,是由于上年改革未完成,由环境监察大队、城建监察中心及公路办三个单位组成,人员较多;
(2)税收返还104.68万元,均为项目资金,上年无此项。
(二)支出预算总计1523.22万元
1.正常运转经费预算金额293.22万元
人员经费按12.5万元/年给予经费补贴,预算金额为256.70万元;公用经费36.5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为23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项目预算总支出 1230万元。
其中:棚户区改造1000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及基础设施建设230万元。
责任编辑:吕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