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预算法》、《关于印发<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9〕12号)及师财政局要求,现将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组织编制师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师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

4.牵头建立师统一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师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   

6.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7.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兵团和师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0.依法行使师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单位和师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3.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师发改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4.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5.完成师党委、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师应急管理局设置1个内设机构,综合科。

主要业务:负责组织编制师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组织制定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师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建立师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内务工作(收发文、公文流转、文件起草、牵头准备布置会议场所,安排签到、茶水、会后会场整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应急管理局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局党组党建和局务会相关工作(会前准备、会议纪要等);负责牵头做好兵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迎考工作;负责对接兵团应急管理局安监处,协调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负责财务工作,专项经费报账和管理;办公设备统采;固定资产管理。

(三)人员编制

师应急管理局编制情况如下:

行政编制6名,实有在编在职5人。

二、部门(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2019年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3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支出:项目支出392.4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统一安排在师办公室,由师办公室统一安排执行及公开。

责任编辑:吕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