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第十二师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预算法》、《关于印发<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9〕12号)及师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第十二师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第十二师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师“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研究        

2.统第推动发展团场连队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军垦文化、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团场连队人居环境,指导团场连队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师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贯彻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牧职工、农民承包农用地的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推动集体所有制连队土地经营制度改革、集体经济发展、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集体所有制连队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导农工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团场连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困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师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奋牧业、园艺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粮食、棉花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湖、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8.负责师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师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气象和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兵团、师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オ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オ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工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参与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师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师党委、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师农业农村局设置1个内设机构,综合科。

主要业务:1.管理工作。编制年度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援疆项目和资金管理。2.综合业务。日常收文、发文和档案管理;撰写总结、汇报材料;与各单位、各部门联络。

(三)人员编制

师农业农村局人员编制情况如下:

第十二师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8名,实有7人。

二、部门(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详见附件)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2019年第十二师农业农村局预算总额261.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993万元,项目预算250万元。

2.支出:基本支出2513443.9元,其中:公用经费13443.9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统一安排在师机关事务管理局,由事务局统一安排执行及公开。

责任编辑:吕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