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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师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预算法》、《关于印发<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9〕12号)及师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预算指标的通知》要求,现将第十二师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第十二师党委办室 第十二师办公室印发<关于第十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师党发〔2019〕33号)规定,为正处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行政编制5人。
(一)主要职责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和兵团关于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实施全师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拟定十二师统计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
2.依照全兵团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兵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兵团投入产出调查,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师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兵团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师开展兵团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其他专项调查。
4.组织实施十二师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兵团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十二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科技、人口、就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对外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全师开展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师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十二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师党委、师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组织指导全师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统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协助各基层综合单位管理统计岗位,指导全师统计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各基层单位统计由国家、兵团和师提供的统计经费。
10.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1.承办师党委、师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师统计局设置1个内设机构,综合科。
主要业务: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信息、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务工作,承担安全、后勤保障、接待等工作,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三)人员编制
第十二师统计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行政编制5人。目前,实有在编在职4人。
二、2019年部门预算(详见附件)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2019年第十二师统计局预算总额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支出:项目支出72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统一安排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由事务局统一安排执行及公开。
责任编辑:吕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