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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师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预算法》、《关于印发<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9〕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第十二师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第十二师商务局主要职责
第十二师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兵师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定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等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负责推进师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直到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理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定师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师流通市场发展,执行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师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师现代流通网络。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6.组织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兵团配额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大宗进出口商品政策,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组织实施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一级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师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8.牵头拟定师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兵团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边境贸易有关经营资质的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地方协调机制的工作。推动协调师企业同周边国家、中东欧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方面合作交流。
10、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师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1.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定师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师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推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
12.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我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定境外投资具体政策。管理有关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13.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评价工作,牵头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发展。
14.研究起草、制定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跨地区招商引资活动,联系指导各团场、各行业及各类开发区的有关招商引资工作。完善招商引资服务体系。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15.负责推进师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整合扩区升级、指导园区产业集聚转型发展等工作。
16.指导商务系统商(协)会的工作。归口管理外省(区、市)在师各类企业联合会(商会)等社团组织。指导和管理贸易投资促进工作。
17.完成市党委、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师商务局设置1个内设机构,综合科。
(三)人员编制
第十二师商务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二、部门(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详见附件)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2019年第十二师商务局预算总额1150万元,其中: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引导扶持资金100万元,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300万元,会展专项经费40万元,绿博会专项经费6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资金6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50万元。
2.支出:基本支出1150万元,其中: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引导扶持资金100万元,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300万元,会展专项经费40万元,绿博会专项经费6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资金6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5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统一安排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由事务局统一安排执行及公开。
责任编辑:吕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