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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审批说明
设定依据:国土资发【2014】15号。
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既满足申请条件。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需提交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审批表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批准文件
3.规划、林业、公路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4.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城镇地籍图
5.土地复垦承诺书
6.用地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
7.其他需提交材料
办理部门:师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991-3923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