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审批

 

临时用地审批说明

 

设定依据:国土资发【2014】15号。

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既满足申请条件。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需提交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审批表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批准文件

3.规划、林业、公路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4.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城镇地籍图

5.土地复垦承诺书

6.用地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

7.其他需提交材料

办理部门:师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991-3923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