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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办登记
事项说明
设定依据:《土地登记办法》
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既满足申请条件。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
一、需提供资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遗失补发的提交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证的相关资料及宗地图(通过档案查询提供)
(三)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四)遗失补发说明(主要说明遗失的原因、理由,还需承诺遗失的证书没有抵押、转让等,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五)遗失补发的带《乌鲁木齐晚报》刊登遗失启示
(六)新宗地图(两张)
二、办理时限
资料正确无误,无不可预见因素影响,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三、收费依据
《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
四、收费标准
证书工本费30元/证
办理部门:师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991-3923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