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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事项说明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申请条件:办理所需材料齐全即满足申请条件
办理时间:要件具备审批条件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十二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受理单。
2.规范的环评文件报批稿(一式2份);环评文件电子版及电子版简介1份(光盘)
3.建设项目报批申请文件原件1份
4.发改部门下达的建设项目支撑性文件
5.《环境监测报告》,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文件
7.位于园区的建设项目须附园区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以及该项目涉及的相关规划、协议(排水协议、供水协议、供暖协议、供气协议)等附件
8.环评文件公众参与资料
9.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0.环评文件技术审查意见
办理部门:十二师建设局
办理地点:十二师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1-755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