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30 10:03
作者:师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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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说明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0]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20号)
申请条件:办理所需材料齐全即满足申请条件
办理时间:审核批准后7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一、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二、需准备项目建设审批文件、招投标文件。
三、需准备“五大报告”。(包括建设管理工作报告、施工报告、监理工作报告、设计工作报告、运行管理工作报告。)
四、需准备项目质量监督手续。
五、需准备项目决算报告、审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