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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说明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0]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20号)
申请条件:办理所需材料齐全即满足申请条件
办理时间:审核批准后7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一、需携带该项目建设审批文件。(包括项目的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等。)
二、需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文本10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