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服务>> 网上办事>> 水利建设>> 正文
权限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报告书审批说明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第412号)
申请条件:办理所需材料齐全即满足申请条件
办理时间:审核批准后7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一、需出示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二、需提交项目组织机构批复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三、需提交质量监督申请书。
四、需提交项目投资计划、初步设计批复、经审查通过的初步设计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