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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提交的《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十二师区块五一新区三坪污水处理厂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十二师区块五一新区三坪污水处理厂及附属工程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农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预处理车间(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精细格栅)、AAO池、MBR池、臭氧催化氧化池、臭氧制备间、接触消毒池、出水泵房及出水监测间、综合设备间(鼓风机房、变配电室及锅炉房)、事故调节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生物除臭间、综合楼、传达室、机修间及储物间等各1座,配套相关管线工程,同时配套大门及围墙等设施。
占地面积4.8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5公顷,临时占地1.36公顷。工程总挖方8.53万立方米,填方8.86万立方米,借方0.33万立方米,无永久弃方。
项目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10月完工,总工期13个月。项目总投资14659.0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319.5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多渠道资金筹措。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86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08吨。
(四)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08.8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58.12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50.70万元。工程措施投资41.87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6.2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8.14万元,独立费用21.0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基本预备费1.48万元。
(五)基本同意将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冲洪积平原区1个一级分区天山山前冲洪积平原,二级分区划分为生活区、生产区、道路区、场外管线区、临时堆土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等6个二级防治分区。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