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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山分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十二师西山农牧场国能产业园区低碳转型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十二师西山农牧场国能产业园区低碳转型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第十二师西山农牧场。本项目项目设计额定装机400MW,实际安装容量435.54524MWp,同步配建一座10%/2h(即40MW/80MWh)电化学储能。
工程总占地面积762.2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1.09公顷临时占地面积为761.18公顷。本工程总挖方49.27万立方米(表土剥离8.73万立方米),填方53.92万立方米(表土回填8.73万立方米),借方4.65万立方米,无弃方。
工程计划于2025年3月开始施工,计划于2025年12月完工,施工总工期10个月。工程总投资116161.9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196.8万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为银行贷款。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62.2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09公顷、临时占地面积761.18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9755吨。
(四)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02.5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291.28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1011.24万元。工程措施投资261.67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9.61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86.57万元,独立费用48.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622731元,基本预备费14.09万元。
(五)基本同意按照项目区功能划分为7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即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区,储能区,道路工程区,站外供水管线,站外供电线路和施工生产生活区。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