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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jw-2019-000001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人民政府 | 作者 | 系统管理员 |
名称 | 纪委(监察局) | ||
文号 | 主题词 | 监察局 | |
公开日期 | 2023-09-12 | 点击数 |
中共十二师纪律检查委员会(师监察局)主要职责
师纪委机关、师监察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师行政监察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主要职责
(一)主管师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兵团党委、纪委和师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师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师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兵团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师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场团机关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师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三)检查并处理各场团、师直单位、师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和师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四)监察并处理各场团、师直属单位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五)负责党风党纪、政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师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规定;变更或撤消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七)负责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协助师党委考核、考评场团、各师直单位、师机关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八)指导师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审查各场团、师直属单位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部门领导干部人选。
(九)承办师党委、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991-378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