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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办公室、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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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人民政府 作者 系统管理员
党委办公室、师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10-22 点击数

十二师党委办公室(师办公室)


第十二师党委办公室(第十二师办公室)既是师党委工作机关,又是师行政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第十二师信访局、第十二师外事办公室、第十二师档案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师党委、师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与师党委、师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的协调工作。

(二)负责师党委、师日常文电的处理工作,承担师党委、师、师领导同志和师党委办公室、师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审核和制发、立卷、归档工作。

(三)承办对兵团党委、兵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兵团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师党委、师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师党委、师的文件、会议以及师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督办落实工作。

(四)负责全面了解师改革发展稳定情况,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重大动态,为师党委、师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兵团党委、兵团报送信息。

(五)负责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兵团党委和兵团文件、师党委和师文件以及机要件的接收、办理、传递工作。

(六)负责师党委、师召开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师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安排,统筹协调上级领导来师进行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

(七)负责师党委制定党内法规的具体服务工作。

(八)负责师领导同志的后勤保障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师党委、师重要活动、重点场所和师机关办公区的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

(九)负责师档案事业行政管理,负责师档案馆重要档案提供利用的审批工作。

(十)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推进师“政”的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负责师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兵团党委、兵团和师党委、师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负责师党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拟订师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师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十四)统一管理第十二师党委机要保密局(第十二师密码管理局、第十二师国家保密局)。管理第十二师党委党史研究室(第十二师志办公室)、第十二师档案馆。

(十五)完成师党委、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师党委办公室(第十二师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常委办公室。

(二)文秘科。

(三)文书科(综合科)。

(四)督查科。

(五)信息科。

联系电话:0991-383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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