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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gtzyj-2019-000001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人民政府 | 作者 | 系统管理员 |
名称 | 国土资源局 | ||
文号 | 主题词 | 国土资源局 | |
公开日期 | 2021-10-22 | 点击数 |
十二师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师国土资源局,正处级。师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师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的行政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兵团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师国土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和实施师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审核师范围内城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开展师土地、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
(三)依法保护土地、矿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订实施师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 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师地籍、地政的管理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师各类建设用地的租赁、出让、划拨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拟订培育和规范师土地市场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师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师国土资源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和实施师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承办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0991-3836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