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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局(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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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人民政府 作者 系统管理员
科技局(科协)
科技局 科协
公开日期 2021-10-22 点击数

十二师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师科学技术局,正处级,师科协挂靠师科技局。师科学技术局是师主管科技工作的行政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兵团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师科技发展的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师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经费和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协助管理兵团在师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

(三)拟订师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师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师民营科技工作。

(四)负责组织师科研开发活动,推动科技创新;负责师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管理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高新技术园区的建设。

(五)负责师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指导师科技服务体系和科技中介机构的建立与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六)组织师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七)负责师科技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的科技培训工作。

(八)指导和协调师各部门、各场团、师直属单位的科技管理工作。

(九)指导师科协开展各项工作。

(十)承办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二师科学技术协会机关主要工作任务

师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师科协)机关,挂靠师科学技术局。师科协是师科技工作者的群体组织,是师党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师党委和师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师发展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组织师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师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以提高职工群众的科技素质为中心,推动科教兴师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

(三)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捍卫科学尊严;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组织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四)联系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工作并提出实施建议。

(五)开展评选表彰奖励师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科普工作者的工作,举荐人才。

(六)组织师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咨询、科学论证和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植物资格评审等任务。

(七)开展对外科技交流活动。

(八)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九)对师科技类社会团体及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监督管理;对各场团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联系电话:0991-383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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