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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mzj-2019-000001 | 主题分类 | |
| 来源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人民政府 | 作者 | 系统管理员 |
| 名称 | 民政局(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
| 文号 | 主题词 | 民政局 社区建设 指导 委员会 办公室 | |
| 公开日期 | 2021-10-22 | 点击数 | |
十二师民政局主要职责
师民政局,正处级,师残联挂靠师民政局,师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师民政局是师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行政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兵团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师民政工作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师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师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师救灾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师社会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师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救济工作。
(七)负责师民政工作对象的统计、低保、抚恤和临时性救济金的发放工作。
(八)负责师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师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991-382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