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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hbzj-2019-000001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人民政府 | 作者 | 系统管理员 |
名称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文号 | 主题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日期 | 2021-10-22 | 点击数 |
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处级。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师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行政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兵团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管理师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规划、规范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
(三)指导和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开发、就业再就业培训以及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师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协调、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及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管理办法,负责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五)综合管理师工资收入分配工作;拟订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总量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分配政策。
(六)拟订师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的政策、基本标准、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七)拟订师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批意见,并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负责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师劳动争议的处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工作。
(九)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承办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991-383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