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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xcb-2019-000001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人民政府 | 作者 | 系统管理员 |
名称 | 宣传部(文联、广电局) | ||
文号 | 主题词 | 宣传部 文联 广电局 | |
公开日期 | 2021-10-22 | 点击数 |
十二师党委宣传部(师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
出版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师党委宣传部,正处级,挂师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师文联挂靠师党委宣传部。师党委宣传部是师党委、师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和文化艺术事业、广播电视宣传、新闻出版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如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兵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师宣传思想、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师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指导社会科学研究活动。
(三)负责指导、协调师新闻宣传工作。
(四)指导、协调师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管理师范围内的文化市场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五)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创作和科技工作;规划和管理广播电视专用网,指导网络分级建设和开发;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六)规划、实施师宣传、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精神文明建设项目。
(七)规划、指导和检查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负责管理师政工系列的职称工作。
(九)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业务工作。
(十)指导师文联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师党委、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二师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主要工作任务
师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师文联)机关。师文联挂靠师党委宣传部。师文联是师党委领导的由师各文学艺术家协会、各场团、直属单位文联组成的群体团体,是师党委联系文学艺术家的桥梁和纽带。其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团结、指导和组织师文艺工作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兵团关于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同师文艺界的联络工作,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场团、师直属单位文联的业务工作。
(二)组织召开师文联全委会、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组织召开师文联系统工作和学术研讨会等会议。
(三)组织团体会员开展文艺创作、评论、学术交流和调研活动;组织开展师文学艺术评奖活动。
(四)拟定并实施师文艺人才发展规划,培养、扶持青年文艺工作者。
(五)听取文艺界人士的意见,反映文艺界人士的情况,开展维护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的工作。
(六)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和基层的文艺普及和推广工作。
(七)开展对外联系与交流活动。
(八)承办师党委、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991-367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