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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部(人事局、编办)
zzb-2019-000001 主题分类
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人民政府 作者 系统管理员
组织部(人事局、编办)
组织部 人事局
公开日期 2021-10-22 点击数

十二师党委组织部(师人事局)主要职责

十二师党委组织部,正处级,师人事局与师党委组织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师党委组织部(师人事局)是师党委、师主管组织、干部、人事工作和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兵团有关组织工作、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师组织工作、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师的党组织建设;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师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三)提出师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师党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师干部监督工作。

(四)主管师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的规定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师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师、团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工资福利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师人才流动、人才资源开发、军转干部接收安置、人事争议仲裁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八)指导师离退休干部的工作;负责师党委老干部工作局的管理工作。

(九)承办师党委、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二师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师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处级,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牌子。师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师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党委机构,又是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兵团党委和兵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师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管理师机构编制工作;拟订师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协调师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及职责分工。

(四)指导场团、师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负责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六)承办师党委、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991-375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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