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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某供应链企业代表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十二师三坪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坪法院”)法官手中,锦旗上“枫桥经验铸司法 企业纾困展担当”14个鎏金大字的背后,是三坪法院司法温情融化商事坚冰,成功调解的一起标的额近40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
今年年初,新疆某供应链企业一纸诉状将北京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新疆某投资集团告上法庭,主张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损失、违约金。
“对方长期拖欠货款,严重影响了我们的资金链!”新疆某供应链企业代表在庭审现场情绪激动。而被告则反驳:“货物交付存在问题,损失不应全部由我方承担!”庭审现场,昔日的合作伙伴各执一词。
庭审中,双方代理人言辞激烈,矛盾激化,案情陷入僵局,但办案法官却敏锐捕捉到关键细节:双方均为国有企业,此前合作基础良好,且纠纷核心并非不可调和的根本分歧,而是对履约细节的认知差异。
面对僵局,法院并未急于推进判决程序,而是确立了“调解优先、利益兼顾”的工作思路。但鉴于“国企决策需层层汇报,当庭调解难有成效”,庭后法官通过“背对背”沟通及多次约见,引导双方代理人向管理层传递调解的可行性。
“若进入执行阶段,诉讼成本、商誉损失可能远超预期。”法官既从法律角度厘清责任——通过类案判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违约金计算的合理范围;又从经营角度剖析利弊:“同为国企,合作共赢才是长远之道。”渐渐地,原告态度松动:“我们更看重尽快回款,而非僵持。”被告也承认:“继续诉讼可能影响集团信用评级。”
经过多日的调解,最终法官提出的“阶梯式”调解方案:若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可适当让步;若分期支付,则需提高担保条款约束力。最终,近4000万元一次性支付方案,以“彻底切割纠纷、降低后续风险”的优势获得一致认可。同时,双方同意将部分违约金转化为未来合作的信用担保,既保全了原告权益,又为被告留下喘息空间。
“本案的调解,于企业而言,不仅节省了至少6个月的诉讼周期,还减少了利息损失,同时将‘纸面权益’转化为‘现实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为国企间纠纷化解提供了‘理性协商、共担风险’的范例。”三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佘文表示,未来三坪法院还将不断拓展司法服务边界,提升司法保障水平。通过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构建起覆盖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执行的全链条服务体系,让企业在遇到困难时找得到门、问得清事、办得了案。同时还将继续围绕企业所需所盼,进一步细化服务举措,健全长效机制,为打造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在后续回访中了解到,两家企业已重启合作。正如企业在感谢信中写道:“贵院对案件的处理,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促成了双方达成和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