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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中学移址新建项目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seszf-2016-001532 主题分类
来源 作者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中学移址新建项目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日期 2016-08-31 点击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中学移址新建项目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第十二师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师发改发【2016】437号、师发改发【2016】438号),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及团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新建教学楼1栋、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新建食堂、锅炉房、阶梯教室,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400米塑胶跑道运动场1个。

2.2建设地点:十二师一〇四团四连

2.3 本工程招标共分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监理标段:施工标段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标段: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监理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外省企业须获得《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兵团外部监理企业还须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部中介企业备案册》。

3.5施工及监理标段项目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备案后不允许更换,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3.6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单位另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监理单位另须提供总监注册证书,兵团外部企业提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部中介企业备案册》(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两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

联 系 人:梅军 高乔晨

电 话:0991-657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