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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哈萨克民俗风情园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监理)
seszf-2016-001544 主题分类
来源 作者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哈萨克民俗风情园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监理)
公开日期 2016-10-28 点击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哈萨克民俗风情园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十二师一〇四团畜牧连。

2.2 招标内容:

监理标段:景区停车场及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项目总监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备案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总监一致,且项目总监备案后不允许更换,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3.3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注册单位信息(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xjbt.gov.cn),通过网上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

(2)请网上报名成功的企业由被授权人持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兵团备案证明文件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携带两套加盖行政原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购买文件;

(3)时间: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4)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梅军、李顼伦

电 话:0991-657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