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招标公告>> 正文
索引号 | seszf-2016-001569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作者 |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名称 | 十二师五一农场怡和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文号 | 主题词 | ||
公开日期 | 2016-11-17 | 点击数 |
一、招标条件 十二师五一农场怡和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交易中心备案。招标人为十二师五一农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十二师五一农场怡和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5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二师五一农场场部 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其中包括: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活动室、图书阅读室、值班室、老年人日间照料室、老年人活动中心书画室、党员活动室、档案资料室、社区警务室、医务室、多功能会议厅、纠纷调解室、休息室、健身房、卫生间及公共面积,以及水电暖通讯等设施建设。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12SGC2016113-1 |
十二师五一农场怡和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十二师五一农场怡和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
15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外省企业须获得《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项目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备案后不允许更换,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4、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4日 19时30分 2.现场报名地点:投标企业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30 2.领取方式:投标企业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十二师五一农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联 系 人: |
孙爱丽 |
联 系 人: |
秦婷 | ||||||
电 话: |
15899182291 |
电 话: |
13095123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