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招标公告>> 正文
索引号 | seszf-2016-001606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作者 |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名称 | 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茉莉花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 ||
文号 | 主题词 | ||
公开日期 | 2016-10-08 | 点击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茉莉花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第十二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6】1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乌鲁木齐西郊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
2.2 本项目招标共分2 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2.3 招标内容:
2.3.1 施工一标段:茉莉花街道路绿化和生产防护绿地工程施工(K0+060~K1+260);
2.3.2 施工二标段:茉莉花街道路绿化和生产防护绿地工程施工(K1+320~K2+220);
2.3.3 监理标段:上述施工一、二标段工程施工监理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一、二标段: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监理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项目总监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项目备案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一致,且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备案后不允许更换,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3.4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监理单位进兵团备案证明文件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两套加盖行政原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梅军、高乔晨
电 话:0991-657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