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头屯河农场“美丽城镇和谐社区三年行动计划”绿化及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seszf-2017-001725 主题分类
来源 作者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头屯河农场“美丽城镇和谐社区三年行动计划”绿化及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公开日期 2017-09-13 点击数

一、招标条件

头屯河农场“美丽城镇和谐社区三年行动计划”绿化及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已经由师发改发师发改发【2017】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头屯河农场“美丽城镇和谐社区三年行动计划”绿化及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

2.工程规模: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12SGC2017201-1
头屯河农场“美丽城镇和谐社区三年行动计划”绿化及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主要工程分为园路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灌溉工程。其中铺装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土方工程、园路铺装工程、广场运动活动区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logo景墙、组合花池、廊架、景观树池、中央微地形、四角木亭、户外小品工程;电气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照明灯具安装、电缆线路敷设;绿化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土方开挖回填、乔木种植、灌木种植、小灌木种植及地被种植;灌溉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沟槽开挖、管道敷设管道安装。
4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外省企业须获得《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项目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备案后不允许更换,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3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9日 20时00分

2.报名方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9月13日至2017年09月19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19:30

2.领取方式:网上报名、网上下载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宋健
联 系 人:
秦婷
电 话:
0991-7551146
电 话:
181602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