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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eszf-2017-001824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作者 |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文号 | 主题词 | ||
公开日期 | 2017-04-25 | 点击数 |
、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交易中心备案。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便民警务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08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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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SGC2017053-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便民警务站工程施工) |
新建及改建18个警务站,包括6座一类警务站(每座120㎡)、7座二类警务站(每座100㎡)、5个改建警务站等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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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外省企业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册》;3.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4.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8日 1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4月24日至2017年04月28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2.领取方式: 六、其他说明 1.建设地点:第十二师。2.建设规模:新建及改建18个警务站,包括6座一类警务站(每座120㎡)、7座二类警务站(每座100㎡)、5个改建警务站等配套设施。3.本工程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4.招标内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联 系 人: |
徐志泉 |
联 系 人: |
梅军、安杰 | ||||||
电 话: |
0991-4887520 |
电 话: |
0991-65708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