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招标公告>> 正文
索引号 | seszf-2015-000475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作者 | 兵团政务网 | |
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三坪新区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文号 | 主题词 | ||
公开日期 | 2015-07-24 | 点击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三坪新区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第十二师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师发改发[2014]320号),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规划信息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建设地点:十二师五一农场十一连东部。
2. 2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包括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及附属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一期Q=1.0万(m3/d),二期Q=2.0万(m3/d),总变化系数1.5,三期Q=5.0万(m3/d)。
2. 3本工程招标共分两个标段。
2. 4招标范围:一标段: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及附属工程工程勘察;二标段: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及附属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 2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岩土工程师。
3. 3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专业)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
3.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7月25日至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相关人员证书、兵团建设局备案证明材料,外省企业《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壹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本。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
联 系 人:梅军 李顼伦
电 话:0991-657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