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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eszf-2015-000499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作者 | 兵团政务网 | |
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一团交河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文号 | 主题词 | ||
公开日期 | 2015-08-19 | 点击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一团交河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第十二师委员会宣传部以师党宣发【201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1团 ,建设资金来自 师级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建设地点:第十二师221团团部;
2. 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181㎡,其中绿化面积3048㎡,过车到硬化面积120㎡,步行道硬化220㎡,铺设彩砖面积4551㎡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 3 本工程招标共分 1 个施工标段;
2. 3.1招标范围:交河文化广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2项目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备案后不允许更换,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3. 3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 4按照建市[2014]159号及建市[2015]20号对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原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仍然能够使用。
3.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8月20日至8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外省企业《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贰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本。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
联 系 人:梅军 李顼伦
电 话:0991-657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