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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eszf-2015-000509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作者 | 兵团政务网 | |
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2团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
文号 | 主题词 | ||
公开日期 | 2015-09-08 | 点击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2团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5】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2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建设地点:第十二师222团。
2. 2建设规模:新建供热管网2×1512米及一座换热站。
2. 3招标范围: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工程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2项目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备案后不允许更换,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3. 3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 4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及建市[2015]20号,原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仍然能够使用。
3.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9月8日至9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外省企业《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贰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本。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
5单元26号
联 系 人:梅军 李顼伦
电 话:0991-657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