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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团交通物流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seszf-2015-000573 主题分类
来源 作者 兵团政务网
兵团交通物流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日期 2015-10-16 点击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兵团交通物流港建设项目已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改委备案(十二师发改委备【2015】34号、师发改发【2015】334号),招标人为新疆聚鑫运通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息交易中心配套楼及锅炉房工程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建设地点:104团辖区内的西山大浦沟地区。

2. 2建设规模:信息交易中心配套楼建筑面积:10693.39m2,建筑高度17.55m,框架结构,地上4层,地下1层;锅炉房建筑面积:581.36m2,建筑高度5.4m,框架结构,地上1层。

2. 2本工程招标共分3个标段。

2. 2.1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段:信息交易中心配套楼工程施工;

施工二标段:锅炉房工程施工;

监理标段:信息交易中心配套楼及锅炉房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施工标段: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2监理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 3施工及监理标段项目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备案后不允许更换,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3. 4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 5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5]20号、建市[2015]154号文,原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仍然能够使用。

3.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单位另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监理单位另须提供总监注册证书,兵团外部企业提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部中介企业备案册》(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两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

联 系 人:梅军 李顼伦

电 话:0991-657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