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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eszf-2015-000595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作者 | 兵团政务网 | |
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九年一贯制学校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 ||
文号 | 主题词 | ||
公开日期 | 2015-10-25 | 点击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九年一贯制学校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5】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建设地点: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
2. 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学校内道路及场地铺装、配套给水、排水、供热、电力、运动场、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其中校园道路共计1544.78米,给水管道2184米,排水管道823米,供热管网738×2米、8MW热力站1座及13个检查井,室内外电缆1850米,门卫室20.48平方米,大门444.7平方米,现浇混凝土围墙987米及预埋电线穿线管,停车位及车棚965平方米,广场及建筑物周边铺装15577.72平方米。
2. 3本工程招标共分1个施工标段。
2. 3.1招标范围:学校内供热管网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施工企业须获得《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3.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备案后不允许更换,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3. 3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 4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5]20号、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原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仍然能够使用。
3.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提供《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两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
联 系 人:梅军 李顼伦
电 话:0991-657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