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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城镇环卫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seszf-2015-000617 主题分类
来源 作者 兵团政务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城镇环卫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日期 2015-10-29 点击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城镇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辆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1 交货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

2. 2 本项目招标共1 个标段。

2. 3 招标内容:1台清雪车购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所招车辆自行生产能力或购置能力,信誉及业绩良好,提供的车辆车型必须为国家公告(含免征)车辆,具有合法上牌照手续,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含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改装车产品参数信息”及免征公告目录)且在有效期内;投标车辆车型必须提供3C认证证书。

3. 2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 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以上均为原件

,并携带壹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招标联系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本。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

联 系 人:梅军 李顼伦

电 话:0991-657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