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农场场部商品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消防)招标公告
seszf-2016-001685 主题分类
来源 作者 兵团政务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农场场部商品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消防)招标公告
公开日期 2016-03-28 点击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农场场部商品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消防)已由第十二师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师发改发【2012】428号),招标人为新疆迪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建设地点:三坪农场场部中区及北区居民区。

2. 2建设规模:1#、4#、5#、6#住宅楼建筑总面积约为34357㎡。

2. 2本工程招标共1个标段。

2. 3招标内容:1#、4#、5#、6#住宅楼消防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2兵团外部企业须具备《兵团消防施工备案登记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消防备案登记证》,外省企业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3. 3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备案后不允许更换,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3. 4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 5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5]20号、建市[2015]154号文,原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仍然能够使用。

3.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3月25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兵团消防施工备案登记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消防备案登记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两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到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5.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梅军 李顼伦

电 话:0991-657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