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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eszf-2016-001695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作者 |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名称 | 十二师三坪垦区人民法院设备、维修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 ||
文号 | 主题词 | ||
公开日期 | 2016-04-08 | 点击数 |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按师财务局统一采购办公室要求,对以下货物(见询价单)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十二师三坪垦区人民法院设备、维修材料询价采购
二、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法院
三、项目编号:SES-ZFCG-XJ2016-002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询价函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第一包非原厂商参加竞标的,必须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授权函原件)及产品的经营范围;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果采购的设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
8、在乌鲁木齐市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售后服务队伍。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递交询价单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按以上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询价开始后由询价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七、询价单领取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4月11日下午19:00(节假日顺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3日19:00(北京时间)。
九、询价单领取及询价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兵团第十二师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办公室。(节假日顺延)。
联系人:夏俊峰
联系电话:0991-7550016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469号环保科技大厦二楼。
十、采购单位联系人:代洪波
联系方式:0991-3923428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三坪垦区法院
第十二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