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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eszf-2016-001729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作者 | 兵团电子政务网 | |
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二团城镇基础设施旧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文号 | 主题词 | ||
公开日期 | 2016-03-25 | 点击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二团城镇基础设施旧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5】2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二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建设地点:二二二团。
2. 2项目规模:新建一级供热管网2*335米;二级供热管网2*1114米;热力站4座。
2. 3本工程招标共分2个标段。
2. 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市政供热工程施工;
监理标段:监理咨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 2施工标段: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疆外投标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3. 3监理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兵团外部企业提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部中介企业备案册》。
3. 4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 5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5]20号、建市[2015]154号文,原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仍然能够使用。
3.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3月23日至3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单位另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册》,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监理单位另须提供总监注册证书,兵团外部企业提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部中介企业备案册》(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两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5.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
联 系 人:梅军 李顼伦
电 话:0991-657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