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104团综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公建消防)招标公告
seszf-2016-001788 主题分类
来源 作者 兵团政务网
104团综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公建消防)招标公告
公开日期 2016-04-26 点击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团综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公建消防)由师发改发[2013]4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104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址:104团四连

2. 2 建设规模:104团综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社区、物业、幼儿园、商超、酒店及2、3、4#商业楼。总计建筑面积3.8万㎡

2. 3 招标范围:104团综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公建消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要求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经营范围内有本次招标的内容,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证明, 项目负责人为进疆备案人员。

3.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备案后不允许更换,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3. 3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2016年4月26

日至5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提供《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5.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六楼

邮 编:830063

联 系 人:张翔、侯杰

电 话:0991-4615549

传 真:0991-8865994

电子邮件:YW3@xjbt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