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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eszf-2016-001826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作者 | 兵团政务网 | |
名称 | 新疆九鼎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冷链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文号 | 主题词 | ||
公开日期 | 2016-06-16 | 点击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九鼎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冷链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3】4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九鼎农产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及争取上级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kv外网配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建设地点:104团四连。
2. 2项目规模:作鼎线延伸工程10kv外网配电安装工程。
2. 3本工程招标共分1个标段。
2. 4招标范围:作鼎线延伸工程10kv外网配电安装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国家或地区电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3)拟派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2疆外投标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
3. 3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 4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5]20号、建市[2015]154号文,原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仍然能够使用。
3.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6月14至6月18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两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5.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
联 系 人:梅军 李顼伦
电 话:0991-657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