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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连队整合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怡丰苑小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seszf-2016-001872 主题分类
来源 作者 兵团政务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连队整合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怡丰苑小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日期 2016-05-06 点击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连队整合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怡丰苑小区)建设项目已由第十二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伍怡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建设地点:五一农场连队整合保障性住房一期西侧,乌鲁木齐三坪新城分区SP4-15区。

2. 2本工程招标共分4个标段。

2. 3招标范围:一、高低压配电工程;二、电梯购置及安装;三、消防工程施工;四、室外管网工程。

2. 4 开标时间、地点及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2高低压配电标段: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或自治区电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并取得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3. 3电梯标段:电梯制造厂商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类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乘客电梯类C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设备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申请投标。

3. 4消防工程标段: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兵团消防施工备案登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5室外管网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6外省施工企业须获得有效的《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且备案后不允许更换。消防工程标段及室外管网标段项目负责人开标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3. 7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 8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5]20号、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原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仍然能够使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5月6日-5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消防企业还需提供《兵团消防施工备案登记证》,电梯企业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两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200元/本,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

联 系 人:梅军 李顼伦

电 话:0991-657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