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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eszf-2023-000492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 作者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名称 | 第十二师五一新区、西山新区10千伏电力土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安三路、水发上善、为民路)(施工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文号 | 主题词 | 五一 新区 西山 10千 千伏 土建 配套设施 提升工程 施工 标段 预审 招标公告 | |
公开日期 | 2023-09-14 | 点击数 |
1.招标条件
第十二师五一新区、西山新区10千伏电力土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安三路、水发上善、为民路)(施工标段)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3】1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改革事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师本级资金。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679.13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370.03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十二师五一新区、西山新区10千伏电力土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安三路、水发上善、为民路)(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五一农场、头屯河农场
2.3工程规模:安三路:新建电缆3×300mm² 型长920米,电缆3×185mm² 型长325米。新装2进4出环网箱2台,环网箱为一二次融合设 备,电杆 Fφ190-12共1基,柱上断路器2台,新建环网箱基础 2座,围栏2座,开挖路径长337米,PVC-C-150/8 型排管5392 米,PVC-C-100/6型通信管674米,电缆井11口。新装48芯光纤 配线单元4套,分光器4个,ONU 设备4套,接线盒4套,敷设48芯光缆0.8千米等。拆除15米电杆8基、12米电杆2基、柱上断路器3台、避雷器3组、故障指示器3组、接地挂环3组、电缆保护管(钢管φ150×3000 型,含电缆支架)3套、10千伏 户外电缆头3套、接地网3套、横担L75×8×1700型10根、横担L75×8×2600型10根、针式瓷瓶P-20T型42支、交流盘型悬式瓷绝缘子U70BP/146 型48片、拉线3组、240/30mm²型导线1974米等。水发上善:新建架空线路55米,电缆3×300mm²型1200米, 电缆3×120mm² 型631米,电缆3×70mm² 型501米。新装2进4 出环网箱2台,环网箱为一二次融合设备,新立电杆 Fφ190-12 共3基,13米窄基塔2基,新装柱上断路器3台。新建环网箱 基础2座,围栏2座,开挖路径933米,PVC-C-150/8型排管14066米,PVC-C-200/8型排管1040米,PVC-C-100/6 型通信管2006米,01500电力顶管65米,电缆井28口等。拆除12米电杆26基、10米电杆3基、13米窄基塔2基、柱上断路器3台、柱上跌落保险2台、避雷器5组、故障指示器5组、接地挂环5组、电缆保护管(钢管φ150×3000型,含电缆支架)6套、10kV户外电缆头6套、接地网6套、横担L75×8×1700型34根、针式瓷瓶P-20T型72支、交流盘型悬式瓷绝缘子U70BP/146 型72片、拉线5组、240mm² 型导线2700米、150mm² 型导线1100米等。为民路:新建电缆3×300mm² 型832米,电缆3×70mm² 型30米,电缆4×240mm² 型270米。新装2进4出环网箱2台,环网 箱为一二次融合设备,200kVA 箱变1座。新建环网箱基础2座, 围栏2座,箱变基础1座,围栏1座,开挖路径109米,PVC-C-150/8 型排管1216米,PVC-C-200/8型排管640米,PVC-C-100/6型通信管298米,新建1500电力顶管40米,电缆井7口等。拆除12 米电杆13基、10米电杆4基、13米单回终端窄基塔2基、柱上断路器2台、避雷器3组、故障指示器3组、接地挂环3组、电缆保护管(钢管φ150×3000型,含电缆支架)2套、10kV 户外电缆头2套、接地网2套、200kVA 柱上变压器1台、跌落保险 1组、变压器支架1套、横担L75×8×1700 型13根、针式瓷瓶 P-15T 型27支、交流盘型悬式瓷绝缘子U70BP/146 型28片、除拉线2组、横担L63×6×1700型11根、针式瓷瓶P-10T型20支、拆除150mm² 型导线1500米、拆除120mm² 型导线800米等。
2.4工期:45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
3.3申请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项委托金额1000万以上的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3.6信誉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index.html)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说明:(1)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3年9月13日00:00时至2023年9月18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5日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兵团十二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路与百园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上发布。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改革事务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
联系人:冷寒梅
电话:0991-3722638
招标代理: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4楼
联 系 人:贾睿豪、卢睿鑫
电 话: 18999907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