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施工]第十二师五一新区、西山新区10千伏电力土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四期)—顶管部分(施工)

第十二师五一新区、西山新区10千伏电力土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四期)—顶管部分(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二师五一新区、西山新区10千伏电力土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四期)(招标项目编号: E6612004005250240)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发〔2024〕228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二师五一新区、西山新区
  3.项目工程规模:(1)线路部分:新建ZC-YJV22-8.7/15-3×300mm2,电缆长度16950米;新建ZC-YJV22-0.6/1-4×240mm2,电缆长度760米;新建ZC-YJV22-0.6/1-4×185mm2,电缆长度1260米;架空导线:新建JKLYJ-10-240,电缆长度24200米;新建ZC-YJV22-8.7/15-3×70mm2,电缆长度1020米。新建10千伏电力电缆ZC-YJV22-8.7/15-3×400mm2型,长度为4430米,新建10千伏电力电缆ZC-YJV22-8.7/15-3×150mm2型,长度为1520米。 (2)电气部分:新建2进4出环网箱14座。新建两进八出开关站1座,一二次融合断路器62台。新建电缆分接箱9座。 (3)土建部分:新立窄基塔53基;新立电杆Fφ190-15共78基;新立电杆Fφ190-12共61基,基础防腐采用“三漆两布”开挖路径长455米,新建PVC-C-150/8型排管长约为2420米,开挖路径长99015米,新建PVC-C-150/8型排管长约为86095米,新建钢管φ200长约为11843米,新建PVC-C-100/6型通信管长约为18211米(光缆在穿保护子管时,根据光缆具体外径选择合适的保护子管尺寸,要求保护子管的孔径不低于光缆外径的1.5倍,每根保护子管中敷设一根光缆。本期工程保护子管采用Φ25的塑料子管,每根通信管穿Φ25保护子管4根)。新建PVC-25型保护子管长约为77204米。新建电缆井246口。新建环网箱基础14座,围栏14座。新建电缆隧道240米。新建两进八出开关站基础1座,新建两进八出开关站围栏1座,新建12+2孔电力排管,路径总长约1136米,新建4+2孔电力排管;路径总长约234米。排管采用PVC-Φ200/8型管材。新建电力顶管;路径总长约105米,顶管采用ø1200型管材。 (4)拆除部分:拆除15米电杆269基、拆除12米电杆2基、拆除13米窄基塔2基、拆除断路器26台,拆除JKLYJ-10kV-240mm²型导线长9720米。拆除JKLYJ-10kV-70mm²型导线长4060米。拆除柱上变2基;箱变3座。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12004005250240001001 第十二师五一新区、西山新区10千伏电力土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四期)—顶管部分(施工),【标段工程规模】:1、新建∅1200电力顶管1332米,新建电缆井58 口。2、接地极232根,接地母线4404米。3、12孔电缆排管15984米,2孔通信管2664米。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12004005250240001001 第十二师五一新区、西山新区10千伏电力土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四期)—顶管部分(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试运行及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各项验收、质保期保修服务,配合竣工结算审计等,达到交钥匙工程标准并按国网标准通过送电前的验收。 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7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申请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项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以竣工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 B 类)),本单位注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以竣工时间为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6.信誉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index.html)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申请人的资格申请将被拒绝;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说明:(1)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 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 2021 年 6 月 3 日发布的 《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1月04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1月10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上传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振华街1777号市民中心3楼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81号1-1107
联 系 人:
牛国威
联 系 人:
马建梁
电 话:
0991-3668972
电 话:
1510900156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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