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国强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赵国强同志任第十二师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免去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李萍同志任第十二师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建议为总经理人选,免去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建议免去总经理职务;

郑志强同志任第十二师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建议为副总经理人选,免去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副总经理职务;

刘晓威同志任第十二师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建议为副总经理人选,免去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副总经理职务;

唐建军同志任第十二师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刘明哲同志任第十二师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援疆),建议为副总经理(援疆)人选,免去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援疆)职务,建议免去副总经理(援疆)职务;

巴祎同志任第十二师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援疆),建议为副总经理(援疆)人选,免去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援疆)职务,建议免去副总经理(援疆)职务;

免去顾烜辉同志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刘平同志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建议免去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王艳春同志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建议免去周继芳同志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相关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网络编辑:唐义淼]